市人事局试行相关业务内部会办制
为切实解决“效能建设年”活动中反映出来的“办事程序不够优化”等问题,方便机关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办事,优化工作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日前,市人事局决定对该局负责的市级机关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调动、工资核准等相关业务实行内部会办制。试行内部会办制后,相关事项由一个处室(中心)主办,其他处室协办,实行“一个口子对外、一条龙服务”。
为进一步体现效能建设的成效,市人事局要求各主办处室(中心)明确责任,尽力为各部门(单位)提供规范、热情的服务,树立优良形象;协办处室要主动配合主办处室(中心)的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各处室(中心)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办理任务。同时明确,业务会办事项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执行:公务员调(转)任,材料齐全的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事业单位新录(聘)用或调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公开招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不同意录(聘)用或调动的事项,由主办处室(中心)负责书面告知要求录(聘)用或调动的单位。业务会办事项列入政务公开项目,办事依据、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