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南澳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103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龙岗片区[南澳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1-03地块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水头沙社区,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共有27022.04平方米用地位于现行规划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试行)》规定,位于有条件建设区的地块需要编制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目前我局已按规定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南澳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1-03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地块1块,面积27022.04平方米,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水头沙社区,在土地管制分区中均为有条件建设区。经核查深圳市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南澳中心区]法定图则(报签版),项目用地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
二、调出地块共4块,面积共27022.04平方米,其中调出地块01、02、03(TC01、TC02、TC03)全部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西涌社区,面积分别为2884.00平方米、227.61平方米和4403.74平方米;调出地块04(TC04)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东涌社区,面积为19506.69平方米。经核查深圳市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调出地块01、02、03(TC01、TC02、TC03)土地利用现状全部为农用地;调出地块04(TC04)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面积分别为16623.73平方米和2882.96平方米。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出地块在土地利用规划图中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即允许建设区)。根据[西冲地块]法定图则,调出地块01(TC01)用地规划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调出地块02、03(TC02、TC03)用地规划性质为耕地(E2);根据《深圳市东部生态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组团规划范围内,调出地块04(TC04)用地规划性质为林地(E4),全部基本生态线范围内。经核查历年农用地转用方案以及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调出地块均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方案以及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调出地块均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未见出让等相关用地手续。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大鹏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新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本方案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
四、本方案于2015年11月27日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2016年1月16日-2016年1月22日)。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二)现场
1.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一楼大厅(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 南澳街道办、水头沙社区、西涌社区、东涌社区。
特此公告。
***: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2.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3.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1)
4.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2、TC03)
5.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4)
6.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1)
7.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2、TC03)
8.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4)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6年1月16日
(联系人:陈工 电话:25357066 传真:2535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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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jpg
***2: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jpg
***3: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1).jpg
***4: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2、TC03).jpg
***5: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4).jpg
***6: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出后)(TC01).jpg
***7: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2、TC03).jpg
***8: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