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申报细则公布最高可获12万元补助
4月15日,香洲区商务局印发《珠海市香洲区2022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申报细则》。为稳定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香洲区此前出台了2022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工作方案,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可获1.2万元补助。
根据申报细则,此次补助对象为在香洲区注册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法人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珠海市完成注册登记(即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日期须在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以机动车购置税完税证明登记的“入(退)库日期”作为购车日期。
根据细则,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新车在动力补给、停车、通行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性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10万元(机动车销售***中的不含税价,下同)以下新车每辆补助2000元;10万元(含)至30万元新车每辆补助7000元;30万元(含)以上新车每辆补助12000元。
补助资金自2022年4月21日开始申报,至2023年1月31日截止。如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布申报截止日期。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放弃申报。
此外,细则发布了在香洲区注册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法人企业第一批企业名单,并提示如有新增将在珠海香洲政府官网“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公布。(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