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FZC-2022021
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各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在咨询服务收费基础上统一按下浮率报价。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招标代理,拟入围服务商为5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任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投标要求
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投标人公司概况;
(2)招标代理工作方案及保证措施;
(3)报价文件:投标人报价应是招标代理服务所需的费用,均要求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苏价服【2014】383号标准进行报价;报价不明确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列基础材料;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 投标文件样式要求
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打印胶装,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是打印,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字样;副本须在封面标明“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加盖公章,密封递交,否则作废。
四、评标办法
招标人将成立评标小组,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等材料,采用合理综合评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16点00 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南京市鼓楼区青云巷27号307)
3.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需胶装成册,并密封),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六、其他事项
1.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知中标单位,未获通知者为未中标;
2. 招标人保留议价的权利。招标人没有义务对投标人可能的投标失败做出任何解释;
3. 投标人不得将本次招标有关资料对外泄露。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青云巷27号
联系人: 徐女士
联系方式:025-8321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