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确保社区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今年,我区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大力推进社区(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6月,中组部、省、市领导深入我区江欣苑社区、南国明珠社区、国棉社区,调研我市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情况,充分肯定我区五务合一建设扎实有力,特色鲜明,成效明显,让群众得到了实惠。
我区采取新建、共建、调剂、置换、购买、整合等方式,重点建设16个国标社区、15个省标市标社区、7个区标社区。依照区级财政以奖代补,整合相关部门项目建设资金,市区转移支付,街道自有财力和辖区单位共建等方式,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的保障政策精神,财政安排补助资金5985.74万元。
为了严肃工作和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根据《汉阳区财政局关于汉阳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使用标准及规定的通知》精神,区财政局、区国资办会同区审计局联合组成检查组,于2012年10月中下旬对全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核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区38个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其中:新建5个,装修33个),由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和两个管委会负责承建。目前21个项目已完工,8个项目处于收尾阶段,5个项目在招标过程中,调整2个社区建设项目,2个项目(翠微西桥社区、五园里社区)因故取消。财政计划安排补助资金5985.74万元,实际拨付资金4208.***万元。
经检查,区财政已按要求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各建设单位在资金的使用上基本能按照《通知》规定专项用于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但在检查中发现部分街道未经审批直接将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弥补其他社区建设项目资金缺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步要着力抓紧以下工作:
一、在保证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积极落实其他资金,保证建设项目按时完成;
二、完工项目尽快完善竣工验收手续及审计工作,做到工程质量有保证、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三、正在招投标的项目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保证后续项目顺利开工;
四、所有项目尽快明晰产权,完善资产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