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八大举措全力推进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
为贯彻落实我区《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我区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8月26日下午,区教育党工委召开香洲区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推进会。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唐华翠,区教育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朱秀湖、朱韶茵、廖汉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区教育党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朱秀湖同志主持。唐华翠副部长作了发言。她对我区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区教育党工委高度重视,措施有力,真抓实干,成效突出。她希望各民办学校认真落实我区《实施意见》,学习掌握好法规与制度,规范并加强党组织建设,实现学校优质发展;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并将主题教育与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依托“三会一课”等,取得好经验、好效果。
朱秀湖书记在讲话中要求,一是正视我区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解决问题;二是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落实我区《实施意见》,各校要通过董事会、行政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和教职工大会深入学习、认真讨论,形成“党建引领学校发展”的共识;要对照“八大举措”25条要求,逐项自查、整改存在问题,迎接区教育党工委的督查考核;三是明确党建工作与党务工作的区别,树立“党建+”理念,将党建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有机融合,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与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实现学校的科学发展、内涵发展、优质发展;四是以纪检检查、审计为助力,严格收费、招生、补贴申领和使用等工作。
朱韶茵副书记解读了我区《实施意见》“八大举措”;通报了党组织书记“双进入”“单进入”情况;宣读了区教育党工委对违规党支部通报批评的决定。廖汉生委员要求各民办中小学须严格按相关文件进行收费,按《义务教育法》要求做好招生,依规做好财政经费申报、使用等工作。
会上,珠海新世纪学校董事长做了“党建引领学校发展”的经验介绍;珠海东方外语实验学校等11所民办学校出资人就支持学校党建工作作表态发言。大家表示,董事会将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学校党建工作,通过党建引领,打造高质量学校。
区属民办中小学出资人、校长、党组织书记及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室、民办教育管理室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2月,区委办出台《实施意见》,提出我区推进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八大举措”,即: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全覆盖、配强管好党组织书记、实施党建“三加强一推动”工程、推进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加强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