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夷陵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市直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基地及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0号)精神,现就我市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职业范围
(一)2010年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销师、秘书(二级以上)等。
(二)2010年全省统一鉴定考试职业:物流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指导员、企业培训师、公关员、公共营养师、平面设计师、室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等。
(三)2010年,暂停物业管理员、广告设计师、企业文化师3个职业和网络编辑员(四、三级)的统一鉴定考试。上述职业(等级)的补考等后续工作安排,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另行通知。
二、继续执行全国(省)职业技能鉴定“统考日”
2010年我市继续执行全国(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见***1)。
(一)全国“统考日”,上半年5月22—23日,下半年11月20—21日。
具体统考时间及统考职业,上半年5月22日统考职业:心理咨询师、营销师、秘书(机考);5月23日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计考)。下半年11月20日统考职业:心理咨询师、营销师、秘书;11月21日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职业管理师(机考)。
(二)全省“统考日”为每年3月、5月、7月、9月、11月的第三周星期六、星期日,统考职业:物流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指导员、企业培训师、公关员、公共营养师、平面设计师、室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等职业和秘书(机考,含涉外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四、五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四、五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三、四、五级)。
各县市(夷陵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市直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基地及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按“统考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组织实施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
三、全国(省)统考职业申报考试程序
各县市(夷陵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市直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基地及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按照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职业及申报条件(各职业申报条件见***2)组织报名,确定参考学员的申报等级。全国统考报名截止时间为考试前40天;全省统考报名截止时间为考前15天。各报名点在规定报名截止日将考生报名信息及资料,集中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申报,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汇总后,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申报。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电子版个人登记照一张(20KB以下)、个人近期免冠登记照片一寸3张、两寸1张;
2、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身份证报考者须提供在宜工作用人单位用工证明或本人社保卡、在校学生须提交学校的学籍注册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出具申报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6、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申报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者须提供本职业论文一式两份(申报心理咨询师职业须另增加案例报告一式两份)参加综合评审。
2010年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统一指导下,仍然坚持“五统一”的原则,即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统一发证”进行实施,原则上只在宜昌城区设立考场。
四、切实加强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规范管理,保证鉴定质量
今年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后开展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的第一年,也是将全国(省)统考鉴定指标纳入各县、市、夷陵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年度考核的第一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县市(夷陵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市直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基地及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深入企业、院校、街道社区大力宣传,积极拓展鉴定领域,扩大鉴定规模。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严把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关,确保上报考试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认真开展相关职业考前的培训工作,确保统考鉴定考生的合格率。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加强全市统考鉴定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和技术指导。加强考务管理,建立质量督导机制,严肃考场纪律,杜绝舞弊行为,公布违纪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全国(省)统考报名咨询电话:6736728、6733475(市鉴定中心)
联系人:王洪军、张光菊
***: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安排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