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企业压力提高稳岗补贴比例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意见》(鄂政办发【2017】24号)文件,继续扩大稳岗补贴政策受惠面,对符合稳岗补贴条件未裁员的企业,补贴比例从50%提高到70%,对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补贴比例从40%提高到50%。
据介绍,秭归县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从4月份开始申报,原政策规定稳岗补贴拨付共分两个档次:企业未裁员,且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企业裁员率低于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1.44%,且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补贴。为降低企业成本,省政府出台了新了政策,提高了稳岗补贴拨付比例,未裁员的补贴比例从50%提高到70%,少裁员的补贴比例从40%提高到50%,切切实实减轻了企业的压力。
据悉,截止5月10日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已结束,共申报企业168家,申报实际缴费金额322万元。县就业局近期组织专班人员到企业***核查,将初审结果报县人社局复审,对审核不通过的企业及其原因,以及***检查不合格的企业纳入公示。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实施惩戒,取消稳岗补贴资格。(蔡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