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医疗保障局召开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专题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特殊人群资助参保征收工作,11月29日县医保局主持召开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专题会,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参保工作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对重点优抚对象、重精患者、特困人员、一二级残疾人等特殊人群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予以全额政府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等特殊人群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予以缴费标准的75%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人 员等特殊人群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予以缴费标准的50%资助;具有多重身份的资助参保对象,按照待遇保障“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人员类别;政府资助参保人员参保率须达到100%。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加强部门配合,共同推进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深入开展,医保部门要抓好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待遇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税务部门要做好居民个人缴费征收工作,医保、税务、财政、卫生健康、民政、残联、教体、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沟通,落实好相关群体的参保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