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区分局与番禺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联合开展2020年度番禺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双随机”监督检查。
8月26日,该局出动9名执法人员,对一家位于大石街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执法检查,该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采取调阅资料、实地查验、问询等方式,对监测人员、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逐项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部分采样人员上岗能力自认定未经管理层评价认定,二是部分样本保存环境温度不符合要求,三是部分样本分析结果电子存储记录缺失。该局立即责令该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限期整改。
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要依法严格执行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理性。该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数据失实、弄虚造假等重大违法行为将严厉打击。
(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