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发放补助资金1245万元推行1771工作法抗疫保民生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岑巩县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社会救助职能作用,推进“1771”工作机制,发放补助资金1245万元,有力助推抗疫情保民生阻击战,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共享”民生兜底保障力量。
依托一个体系,为抗疫情保民生阻击战提供组织保障
依托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专班调度体系,由专班组长分管副县长亲自抓疫情防控工作调度,由副组长民政局长抓具体工作落实,形成县乡两级上下联动的工作调度机制,保障县乡两级政令畅通,确保抗疫情保民生阻击战有序推进。
建立七个专班,为抗疫情保民生阻击战提供人力保障
为了积极推进民政领域各项工作疫情应对能力,成立了“养老机构专班、殡仪服务工作专班、婚姻登记工作专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专班、社区防控工作专班、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专班、社会组织参与防控工作专班”七个工作专班,明确各个专职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专班责任,为全县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在疫情期间明确了方向和工作重点,为抗疫情保民生这场阻击战提供了人力保障。
采取七个措施,为抗疫情保民生阻击战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强化统筹调度,坚持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切实发挥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服务好疫情防控大局。二是充分发挥兜底作用。组织县乡两级民政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了解城乡保障对象和有染新冠肺炎风险的人员家庭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开展先行救助。必要时可采取发放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等方式实施临时救助,帮助救助对象做好病毒防范。三是简化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四是强化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防控措施。加强供养服务机构的日常消毒和工作人员的疾毒防控意识。五是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及时将因患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疫情期间,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在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镇(街道)或县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疑似患者或因隔离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指导乡镇(街道)积极开展先行救助。疫情期间,县级临时救助备用金20万元,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85万元,其中:新增下发到乡镇临时救助金15万元。六是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发现保障对象出现疑似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一旦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积极协助相关防控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防止疫情扩散。七是及时报送救助信息。及时调度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社会救助情况,对保障对象染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确保一个到位,为抗疫情保民生阻击战提供资金保障
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协调财政、金融等部门和单位,为抗疫情保民生阻击战提供资金保障。对于各类困难群众补助资金使用资金支付“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发放,确保低保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和临时救助金等按时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保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截至2月10日,1-2月共计发放各类困难群众补助资金1245万元,救助4万余人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