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2月22日,纳雍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刚,副主任杨怡、高朝阳、王瑞岗、罗晶、杨丹出席,县领导陈毅、池莹,县人民法院院长谌珊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大中、县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潘定科到会指导。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传达学习贵州省“两会”精神,对相关人事任免备案情况进行说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纳雍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纳雍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以来暨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票决了相关人事任免案,表决通过了《纳雍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纳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陈鸿宇辞去纳雍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议》。
于刚要求,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把******关于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切实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