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2012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外专函〔201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规定,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㈠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
㈢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㈣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㈤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㈥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申报时间及办法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按照要求推荐候选人,于
㈠各单位关于申报2012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户名、帐号、开户银行。
㈡《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四份。《申请表》可从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网站(网址:http://guangdong.caiep.org)或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talents.gov.cn)。
联系人:霍念元 联系电话:88319492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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