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水务局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2年7月15日我局对G246兴义赵家渡至小湾公路改扩建工程弃土场变更、G246安龙小湾至天生桥公路改扩建工程弃土场变更2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审批申请作出了不予批准决定。现将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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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单位 | 方案编制单位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1 | G246兴义赵家渡至小湾公路改扩建工程弃土场变更 | 兴义市、义龙新区 | 黔西南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 贵州谦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07.15 州水务函〔2022〕35号 |
2 | G246安龙小湾至天生桥公路改扩建工程弃土场变更 | 安龙县 | 黔西南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 贵州谦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07.15 州水务函〔2022〕36号 |
州水务函〔2022〕35 号G246兴义赵家渡至小湾公路改扩建工程弃土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的文件.pdf
州水务函〔2022〕36 号G246安龙小湾至天生桥公路改扩建工程弃土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的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