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召开
8月25日,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在周口召开,市局党组成员、军转办主任王卫东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主任、分管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副局长,以及各经办银行信贷部经理、分管副行长参加了会议。会上,王卫东就今后一个时期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了讲话。他指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由于政策调整,小额担保贷款发展遇到了难题,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没有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要求,尤其县区之间工作进展极不平衡,个别县甚至只完成目标任务的11%,形势非常严峻,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压力较大。他要求,我们要正确看待政策调整,把政策理解透,把问题分析透,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并向各级领导做好汇报,提出好的建议。他强调,在剩下的四个多月的时间,大家要振奋精神,积极作为,***难题,到年底争取都能取得一个好的成绩,交给我们人社局党组一个满意的工作答卷。
会上下发了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民银行于8月20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周人社就业﹝2014﹞5号文件,市担保中心主任李道军对该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文件的亮点一是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全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扩大到城乡所有自主创业人员和当年新招用符合政策规定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以上的按照15%)以上的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二是提高贷款额度。自主创业人员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一般不超过6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中小微型企业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300万元。三是取消贷款期限限制。对符合我市政策规定的自主创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微型企业,放宽贷款年限要求。对符合国家、省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已经通过贷款贴息资金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信用良好,有资金需求的,可随其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的增加,继续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四是提供优惠利率。对符合我市政策规定的自主创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微型企业,所需利息由个人或企业自行负担,经办银行提供优惠利率。
会后,与会同志纷纷表示,新文件的下发为我们开创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在今后的工作中,先进的县市继续保持,落后的县市要迎头赶上,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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