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民可以更换社会保障卡代理银行
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内有两个账户,一个是医保个人账户,另一个是金融账户。目前,我市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领取养老金、失业金等社保待遇,并使用现金存取、刷卡消费等金融功能。随着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逐渐普及,市民对社会保障卡代理银行服务网点数量和服务质量的需求不断提高,为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的个性化要求,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不断完善业务流程,从今年11月25日起,推出更换社会保障卡代理银行服务,我市六家社会保障卡代理银行的所有网点均可受理相关业务。只要您的社会保障卡激活使用满一年,卡片状态处于正式挂失或激活状态,即可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择更换社会保障卡代理银行。
一、换行具体流程
(一)原社会保障卡激活使用满一年的持卡人到新选择的社会保障卡代理银行网点申请更换代理银行,并按规定缴纳20元制卡工本费。银行网点打印《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申请换行回执单》并交给持卡人。
(二)30个工作日后,持卡人凭《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申请换行回执单》到新选择的代理银行领取新社会保障卡并办理激活手续。银行网点打印《医保个人账户划转通知单》并交给持卡人。
(三)持卡人在激活新的社会保障卡后一个月内,持《医保个人账户划转通知单》、原社会保障卡到原社会保障卡代理银行任意网点(广发银行除外,广发银行的社会保障卡需到原开户网点办理),办理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余额提清和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注销原社会保障卡。
(四)原社会保障卡的医保个人账户在途余额,会在办理注销原社会保障卡的下个月20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划转至新的社会保障卡。
二、换行过程中,社会保障卡的使用问题
(一)原社会保障卡丢失。
持卡人原社会保障卡丢失的,需马上到原社会保障卡代理银行处办理正式挂失;持卡人申请享受社保待遇时,需出示有效的个人证件和办卡证明,办卡证明可在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机上打印。
(二)原社会保障卡正常使用。
原社会保障卡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消费医保个人账户;持卡人可凭原社会保障卡正常享受社保待遇;原社会保障卡暂时不能在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机使用;新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原社会保障卡将不能继续使用。
(三)换行过程中持卡人死亡。
若持卡人在原社会保障卡注销前死亡的,由持卡人亲属或合法继承人按照《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医保个人账户提清、销户业务流程》的要求办理原社会保障卡的销户和余额提清。
(四)代办换行业务。
持卡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领取激活新社会保障卡,但不允许代办申请换行业务和注销原社会保障卡。代办领取和激活新社会保障卡需遵照《江门市特殊参保人群代办社会保障卡领取和激活操作规程》要求执行。
对于更换社会保障卡代理银行业务,市民如有疑问可以致电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咨询,热线电话:0750-3873767、3873716。
(信息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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