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召开
2010年4月9日,区委、区政府召集区国土分局、建设局、经贸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召开了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目的是严格土地执法,坚决遏制我区违法用地高发态势,按时完成我区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黄棋泰副区长在会上发表了***。
一、提高认识,增强开展查处整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形势下,违法用地问题已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行政执法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一个涉及到经济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一方面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用地,不仅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和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往往还人为地制造或激化矛盾,侵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特别在当前扩大内需、保持经济稳定、促进产业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经济增长的激励政策,如果因为违法用地的问题,对我们争取资金、申报项目造成影响,甚至面临被国家、省、市实施土地限批的严厉措施,这个责任将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难以承担的。另一方面将面临严格的行政问责。今年卫片执法检查将第一次覆盖全国,而且第一次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针对4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即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我区目前的形势不容乐观,除明城镇外,各个镇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均已超过问责比例。违法用地出现高发的态势,主要是源于广大群众对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不够,对违法用地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总认为是村集体承包给自己的土地,想建房就建房,想挖矿就挖矿;一些乡镇和村委会的领导干部也认为土地是村集体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一些镇在招商引资时,对企业用地随意圈地划地等。
为扭转这一局面,我们必须要克服法不责众、工作难度大、能拖则拖等错误思想,提高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举全区之力,坚决打好违法用地查处整改这场硬仗。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这次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的任务是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当年新增建设用地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得高于15%;二是确保对所有违法用地做到立案率100%、查处率100%、结案率95%以上,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验收;三是确保本行政区域内不因违法违规用地被国家或省确定为重点整治地区,不出现被上级确定为违法违规用地典型案例的情况,领导不被约谈。
为了实现“三个确保”,我们必须要有清晰的思路,明确的认识,牢牢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查处整改的时间:从现在起至6月15日结束。
第二,查处整改的范围: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排查出来的和近几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用地行为。
第三,查处整改的做法:一是对于填土未建的违法用地,一律由所属的镇(街)政府组织复耕复绿;二是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或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且已经建有建筑物的违法用地,要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由政府组织拆除地上建筑物并复耕复绿;三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且已经建有建筑物的违法用地,以教育为主,经处罚后督促其尽快完善用地手续。
第四,查处整改的责任。
首先要明确镇(街道)属地责任。这次查处整治工作,各镇(街道)是责任主体,党政第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整治不力的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和相关人员要从严处理。
其次要明确部门责任。国土部门作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核查违法用地情况,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做好案件的移交工作;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土地违法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的处理;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并依法对破坏耕地人员立案侦查,在这次行动中,一定要抓几个典型案件,杀一儆百;检察机关负责追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失职责任并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人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行使强制执行权;法制、司法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支持;农业部门负责做好违法用地的复耕复绿工作;规划部门不得为违法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建设部门不得为违法企业用地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工商部门不得为违法用地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供水部门不得为违法用地企业供水;供电部门不得为违法用地企业供电。对工作不力,违反以上规定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要明确巡查报告和拆违责任。各镇(街道)均要成立违法用地巡查小组和拆违工作小组,实行包干负责制。对在巡查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造成重大影响,或发现问题不及时制止并报告的,严肃追究巡查人员的责任;对不敢碰硬,未能按时完成拆除任务的,严肃追究拆违人员的责任。
第四要明确案件移送责任。对违法用地量达到量刑标准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对压案不查,久拖不决,该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追究的,由纪委监察对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第五要明确督促考核责任。区负责督促检查、考核验收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负起责任,深入乡镇督促指导,实事求是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失实,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考核评估人员的责任。
三、联合整治,确保完成
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没有各部门的联合行动,很难整治到位。因此,为了使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完成任务,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继续实行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各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查处整改行动负总责。国土资源、法院、司法、发改、公安、财政、规划、建设、信访、工商、税务、电力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集中整治工作。
此外,这次行动要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在全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从今天开始,各宣传媒体要对土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我区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特别要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查处整治的高压态势。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横额、标语、宣传车、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在全区形成一个人人关注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的氛围。要凸显区委、区政府的决心,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从而积极支持配合我区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坚决遏制我区违法用地的上升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