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加强群众工作四级网络体系建设
垦利县建立了县、镇街、社区、村居及县直部门四级群众工作体系。第一级,成立县群众工作中心。投资4100万元建设了9600平方米的群众工作中心,为正科级常设机构,编制5人,承担全县群众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调度、检查督办等10项职能。第二级,在镇街建立群众工作办公室。为正股级常设机构,配备2至3名工作人员,整合纪检、信访、民政、司法、社会保障、派出所、总之、国土资源、村镇建设等力量,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办理群众业务、受理群众诉求。第三级,在社区建立群众工作站。镇街群众工作办公室下设群众工作站,与社区服务站一体运行。每个群众工作站设站长一人、副站长一人,工作人员由各镇街根据所辖村庄和居委会数量确定。在城市社区,群众工作站与社区工作站合署,群众工作室与居委会合署。实行“部门单位党组织到社区报道”、“党员到居住地党组织报道”制度,将“双报道”执行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管理目标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评议、任用的重要依据,实现社区群众工作无缝隙覆盖。第四级,在村居及县直部门建立群众工作室,每50户左右设立1名民情信息联络员,由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或者党员兼任,由镇街两级财政统筹,每名信息员每年发放360元补贴;组建由老干部、老党员、老工人、复员军人离退休老师组成的群众志愿者队伍,共同做好群众工作。县直部门由科级干部兼任工作室主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群众工作。目前,全县建立群众工作办公室8个、群众工作站42个、群众工作室407个,群众信息员1***6人。四级群众工作体系上下贯通,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和问题逐级研究、分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