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探索实施民间林长制
近年来,沂南县湖头镇深入落实林长制改革要求,并结合实际探索实施了“民间林长制”。“民间林长制”作为林长制的有益补充形式,构建起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联动格局,打通了森林保护“最后一公里”,筑起了绿色发展坚固屏障。该做法得到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肯定,被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林业局)官网、《中国绿色时报》等媒体宣传推介。
吸纳三类人群,成立服务队伍。一是吸纳农村党员干部,当好“领头雁”。农村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民间林长”队伍,以其在群众中的宣传力、组织力和影响力,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了“头雁”效应。二是吸纳农村专业技能人才,当好“顶梁柱”。注重挖掘乡村人才优势,精选身体素质、专业水平、应急能力等综合素养相对完备的人才,参与巡防护林任务。辛家街村“民间林长”队伍已有队员12人,都是种植养殖能手;队长由1名消防退役士兵担任,具备良好的应对紧急突发事件能力。三是吸纳志愿服务人员,当好“助理员”。“民间林长”队伍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中成长起来,延伸志愿服务功能,参与到护林防火等巡逻工作。湖头镇“逆行者”志愿服务队在政府积极引导下,发展成为“民间林长”队伍的重要力量。
建立三项制度,规范民间组织。一是经常性培训制度。由政府牵头,联合应急、消防等职能部门,对“民间林长”队伍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升队员在器材使用、人身安全、逃生技巧、伤后自救等方面的技能。同时,“民间林长”队伍加大自身集训密度,队长负责组织日常训练,全面强化应急能力。二是全时域巡逻制度。建立日常轮岗值班巡逻、险情发生全员到岗、队长统一指挥作战的工作方式,完善林长制值班值守、参与工作和队伍管理等方面的机制,做到值班值守全时段、巡逻全地域,确保工作无死角、无盲区。三是常态化设备管护制度。设备使用做到日常维护、即用即查和集中检修三个层面的管理,建立日查、周检台账,正常巡逻先检查、任务结束即归位、空闲之余勤检修,确保器械正常运行和紧急情况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
做到三个到位,强化运行保障。一是宣传引导到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民间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扩大社会知晓度、群众认可度,提高了全镇各界支持和参与“民间林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经费保障到位。采取镇财政出一块、社会捐助一块、自筹一块的方式募集资金,保障了“民间林长”日常工作经费需求,***了民间队伍“无钱办事”的后顾之忧。三是物资保障到位。通过多方筹措,解决了“民间林长”队伍所需的灭火服、作训服、安全头盔、灭火器、水罐消防车等各类救援设备,确保了应急救援物资战时所需。
发挥三种作用,延伸绿色触角。一是发挥“侦查员”作用,保障资源安全。“民间林长”日常巡逻,在乱砍滥伐、火灾隐患、地质保护等方面起到了一定警示作用。同时“民间林长”发挥联系群众密切的优势,在林木采伐许可、资源使用申请方面架起了群众和政府沟通的“桥梁”,化解了系列矛盾,确保了国土和林木资源安全。二是发挥“消防员”作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民间林长”队伍以村居辖区为单位,具有熟悉地域地形、发现问题早、集结快等优势,便于结合城市消防和森林消防功能,填补了政府部门之间横向联动造成的时间短板。三是发挥“引导员”作用,推动绿色发展。“民间林长”积极宣传引导群众植绿、爱绿、管绿、护绿,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打造了村庄绿色景观线,营造了爱绿护绿全民参与、绿化成果全民共享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