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发放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资助金24539万元
记者昨日从拉萨市教体局获悉,为帮助2015年考上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实现求学梦想,拉萨市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最终确定708名受助对象,并发放资助金245.39万元。
资助
我区对考入高等院校的农牧民特困家庭子女、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企业困难家庭职工子女实行高校特困生一次性资助政策。对考入区外重点高校的本科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考入区外一般高校的本、专科生一次性资助4000元,考入区内高等院校的本、专科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
考入重点院校贫困学生 可申请一次性5000元资助
本月18日是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开始报名的日子,那么,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应该如何申请自治区相关资助项目呢?拉萨市教体局工作人员特意向记者作了介绍。随着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工作启动,4月份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就可以开始申请部分资助项目了。
自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国家和自治区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国家和自治区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特困生一次性资助政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该工作人员介绍道。
据介绍,我区对考入高等院校的农牧民特困家庭子女、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企业困难家庭职工子女实行高校特困生一次性资助政策。对考入区外重点高校的本科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考入区外一般高校的本、专科生一次性资助4000元,考入区内高等院校的本、专科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
困难学生申请资助 需要经过这些流程
记者了解到,我区农牧民特困家庭子女、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企业困难家庭职工子女申报资助政策的流程为:各普通高中学校、举办有普通高中班的中职学校于每年4月初向高三年级学生通知有关申请事项,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流程申报,并负责向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发放相关申请表格。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于5月1日前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或本人低保证复印件、能够证明低保证持有人与申请者本人关系的证明交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审核,并由本人将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各级部门审核汇总后材料于6月20日前报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核,经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将汇总材料于7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企业特困家庭学生申请流程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区内各高中、中职学校的企业特困家庭学生填写《高校特困生一次性资助申请表(工会)》;符合申报条件的内地西藏高中班的企业特困家庭学生填写《内地西藏高中班特困生一次性资助申请表(工会)》;学生应于5月1日前将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或本人低保证复印件、能够证明低保证持有人与申请者本人关系的证明(如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低保证持有人为学生本人的不需提供)交家长所在单位的工会部门审核;汇总后的材料最后由自治区总工会审核后将汇总材料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入学后也可享受一部分资助高校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利用中央专项***公益金,设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我区资助范围与对象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标准为区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区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此项入学资助项目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我区除了各项资助政策外,还有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本专科生免费教育政策。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培养我区社会主义建设急需人才,引导和鼓励更多考生报考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由自治区政府出资设立该项目。资助对象为我区计划内考入区内、外就读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习的本专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补助2000元,即每生每学年5600元。考入区内高校免费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可自行享受,不需申请。考入区外高校的免费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免费学生报到回执单》,入学报到后1个月内将加盖学校公章的《免费学生报到回执单》寄回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审核通过后,其免补资金统一划拨至学生所就读的学校,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