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出台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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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5日发表
近日,我州出台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一种补充形式,是运用信贷手段支持入学前户口在怒江州内且经济困难的学生赴高校就读的一种信用贷款方式,主要用于解决贫困新生的路费及购置必备生活用品的费用。《办法》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就近原则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负责办理,在规定的期限内由县级财政100%贴息,申请贷款的学生除了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正式录取外,还必须符合经济困难、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学习努力等条件。 据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州内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后,还可以到所就读的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
来源: 怒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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