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六统一整合城乡医保
记者从11月9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召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从今年11月开始,兰坪县将现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医保管理“六统一”(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据悉,此次整合,除职工医疗保险应保人员外的其他人群,将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不再区分城镇与农村。把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据了解,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县城乡居民执行统一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低于现有水平。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对于特殊人群,个人缴费部分要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资助参保。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现有的75%左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实行城乡居民统一的门诊政策待遇,确保整合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体待遇不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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