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多管齐下开展农村普法工作
自2006年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以来,我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怒江”、“和谐怒江”、“平安怒江”的目标,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法制宣传工作成效,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突出重点,下大力气抓普法工作,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因地制宜推动农村普法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好“法律六进”实施方案,州委依法治州办公室、州司法局一是于2007年5月克服经费短缺等困难,经反复征求意见后,将全国普法办统编的《农民法律知识读本》翻译成傈僳文,首批付印了3000册作为农村和教堂的普法教材。二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州宗教情况。去年以来,我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宗教活动场所情况,对全州的教堂、教牧人员、长老、传道员进行摸底调查,并认真登记造册,研究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案。 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法律进教堂”活动。一是结合我州实际,利用我州教堂多和信教群众比较集中的优势,司法行政机关与宗教部门于2007年10月下发了《关于确定教牧管理人员作为义务法制宣传员的通知》,将全州教牧人员指定为义务法制宣传员。二是各县司法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积极组织“送法进教堂”活动,并进行经常性的回访。三是全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以教牧人员为主导,教堂为主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教堂活动”。贡山县根据本县农村点多、线长、面广,农民文化素质偏低,活动点分布广,信教群众多且比较集中的特点,经县司法局与县宗教局协商,结合实际,在县委普法办工作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及各乡(镇)认真推荐的基础上,经层层审核把关,于去年12月7日圆满完成了教牧、传导人员作为义务法制宣传员的选聘工作,正式聘任三自爱国委员会所有教牧人员共29人作为贡山县“五五”普法义务法制宣传员,并对教牧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发放了人手一册傈僳文《农民法律知识读本》,还为所有教牧人员颁发了《义务法制宣传员》聘书。泸水县司法行政部门为了增强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在培训教牧人员时要求把《圣经》的内容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力争向信教群众普及浅显易懂的法律常识。福贡县司法局对全县范围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将348名教牧人员聘为义务法制宣传员,并进行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6期。兰坪县司法局根据本县内主要有基督教和藏传佛教的实际情况,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指导宗教团体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民主管理组织成员的培训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对宗教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的集中治理整顿,摸清了外来信教人员(外国专家、学者、外来打工者)的底数。四是与时俱进抓宣传。贡山县司法局、兰坪县司法局在西藏“3•14”事件发生后,会同宗教局、统战部、民委、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宣讲团及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涉及《宪法》、《刑法》、《反分裂国家法》、《法律援助条例》,通过宣讲,让僧侣们认识到了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认清分裂分子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的图谋。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进一步落实《怒江州“五五”普法规划》、《怒江州“法律六进”实施方案》,推进我州“法律进乡村”活动,在去年特聘教牧人员为义务法制宣传员的基础上,经州司法局与州宗教局协商,今年3月制定出台了《怒江州开展“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宗教部门利用每年对教牧人员进行培训时的机会开展法律常识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他们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爱国意识、守法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自2007年以来,全州司法行政部门、宗教部门通过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教牧人员进行培训,共举办培训班31期,发放傈僳文《农民法律知识读本》3000册,《反邪教法制读本》2400本,分发各种宣传资料***00余份,为全方位组织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提供了资料保障。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