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162名就业困难人员领岗位
自治区首批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发送仪式14日下午举行,第一批162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到岗位。发送仪式上,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作***。自治区副主席白玛才旺主持会议。
为了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失业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和大龄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问题,西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公益型就业岗位开发、认定、购买工作。去年9月,自治区政府决定拿出3000万元,用于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2700个,主要安置具有西藏城镇户籍的持《就业再就业优惠证》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退役军人。截至目前,西藏共开发收集公益性岗位5010个,主要包括交通协管、城市协管、车辆守护及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等公共管理类,保洁、保安、助老助残、公共设施看管等社区服务类,停车场看管、农贸市场管理等公共事业有偿服务类。区直第一批开发公益性岗位368个,认定的162个岗位14日下午放发给了162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家住拉鲁乡的琼达今年40岁了,失业多年,妻子也没工作,女儿正上初中,儿子还小,家庭十分困难。当天下午,他开心地领到了公益性岗位认定证书,这意味着很快就有工作了。“今天我有幸成为自治区首批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受领者,心情无比激动,充分感受到了‘政府送岗位’甜蜜而又幸福的滋味。”琼达说,今后他将努力工作,珍惜这次机会。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在讲话中指出,今年,自治区政府拿出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工作,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也是亲民惠民的又一新举措。
今年,西藏新增城镇失业人员有16000人,8000多名高校毕业生不包分配要通过市场自主择业,2006年尚有部分大中专毕业生未实现就业,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约有60万人次,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如何做好西藏开发、收集、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工作,促进就业再就业,向巴平措明确提出:
■要进一步提高对就业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努力实现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化。一是要加强领导,把就业扶持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二是要齐心协力,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三是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要努力做好今后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要充分释放积极就业政策的效应。二是要继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三是要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再业工作。四是要做好高校毕生业服务工作。五要积极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六要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