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统计局四项措施强化2013年统计法制建设
一是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充实完善普法学习培训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普法学习、执法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法律水平、业务技能和执法检查技巧,全力提升统计执法水平。
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法律“六进”、“12·4”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
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被调查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不断规范统计工作流程;通过对被调查单位专业数据有针对性的核查,强化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四是树立统计调查权威。加强对定期报表迟报、拒报的查处力度,针对部分被调查单位配合差的问题,通过到现场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及书面送达统计报表查询单、催报单等方式,强化被调查单位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度和配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