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四项措施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明确指出今年的工作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维护社会稳定,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重要环节。为此,专门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并要求各调委会要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实行责任追究。二是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积极为各所设立电子邮箱,要求各所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将工作动态向司法局汇报。每月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当面专题汇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对特大、复杂的案件进行分析研讨。三是严格执行定期排查制。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村(居)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一次大排查制度。特别要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进行重点排查,并逐一建立台帐,落实专人负责,限时结案,做到案结事了。四是落实联动联调机制。为加强沟通协作,合力调处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加强了与公安、法院、信访、土地等有关部门矛盾纠纷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司法局 季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