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江海天化工发展有限公司86000m3液体化工品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行业 类别 | 总投资 (万人民币)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立项部门 |
1 | 珠海江海天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液体化工品仓储项目 | 仓储业 | 6707 | 珠海市高栏岛西南面的高栏港经济区内 | 珠海江海天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 |
根据《珠海江海天化工发展有限公司86000m3液体化工品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新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珠海江海天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液体化工品仓储项目选址于珠海市高栏岛西南面的高栏港经济区内,主要转运的货种主要是非水溶性甲、乙类化学品。 二、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废(污)水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生活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治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 三、环保措施: (1)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是氮封失灵时,储罐的大小呼吸废气、储罐阀门泄漏损失、装车/装桶损耗、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运输汽车废气等,储罐隔热、正确选用储罐外壁颜色,备用发电机放置专用机电房内,燃油尾气经碱水喷淋处理后通过内置烟井引至楼顶排放。 (2)本项目的废水主要是地面冲洗水、初期被污染的雨水和少量生活污水。本项目拟生产污水交由由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3)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物料装卸时搬运噪声、风机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3类标准。 (4)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在操作时产生少量沾有化工液体的废旧手套、抹布、废桶及生活垃圾等。属于危废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储罐泄露,但在实施有效的泄漏物料收集、回用后,排入大气环境的量较少,采取建设事故应急池和消防水收集池后,泄漏可以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在项目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发生时造成的后果是可控制的,并且风险损失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角度是可行的。 五、总量控制指标: 类别污染物控制指标单位临时总量交有资质单位与自建污水处理厂有排污总量后废水(944.41m3/a)CODt/a0.00260氨氮t/a0.000050石油类t/a0.00010废气(21400万m3/a)二氧化硫t/a0.04 六、公众调查情况:公众参与调查经整理后有效表格90份,有6份反对意见,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随后对上述6位公众进行了意见回访,通过沟通与交流,建设单位充分采纳了6位公众的意见,并承诺在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将项目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降至最小程度。经过回访,6位公众最后都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综合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规划,卫生防护距离符合要求。项目在采取了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相应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正常生产条件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环境功能允许的范围内,项目的事故风险在按规范要求采取各种措施的情况下可以控制在目前能接受的程度内,项目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八、专家评审意见:《报告书》编写技术路线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基本要求,专题设置合理,评价等级和保护目标基本正确,评价因子筛选比较合适,工程分析基本清楚,污染防治和风险管理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报告书》经修改补充后可报批。 九、公示时间:-,如对该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高栏港经济区口岸大楼3楼) 反馈意见电话:7716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