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打好投资组合拳培植经济税收发展新动能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投资与经济税收关联密切,某种意义上投资就是未来的经济税源,对夯实基础税源、培植新兴税源意义重大。近年来特别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全省产业投资结构不断优化,高耗能行业投资收窄,新兴产业投资快速增长,民营企业投资增势良好。投资结构的变化带动了全省税收结构的变化:一是服务业税收贡献率提升,占税收的比重较十二五时期提高12.1个百分点;二是对高耗能产业税收的依赖度下降,高耗能行业税收占全省税收的比重较十二五时期下降5.9个百分点;三是新税收增长点孕育形成,2017年以来全省晶硅、碳酸锂、锂电池龙头企业净增税收3.1亿元,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动力;四是民营经济税收潜力逐步释放,民营企业税收已占全省税收的半壁江山。
虽然投资与税收结构不断优化,但当前阶段全省投资仍未完全摆脱低层次产业结构、行业结构的束缚,部分传统支柱行业的发展依然过多地依赖于投资的规模化扩张,对创新、管理等要素的吸纳能力明显不足,企业研发、销售环节投资偏低,内生动力不足。同时,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后,使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行业购进固定资产形成的进项税额大幅增长,加之近年来减税降负力度不断加大,使投资的税收产出率呈现出明显的下降态势。2017年前三季度每百元投资的平均税收产出约为9.7元,较2015年下降0.8元。
当前青海正处于增长动力转换、经济结构再平衡以及发展模式转型的关键阶段,需要有效的财力来保障发展。针对投资税收产出率下降的问题,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着力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含金量,重点是要瞄准我省特有的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和经济潜力,引导投资要素在行业间合理配置,打好优化投资结构、拓宽投资渠道、升级投资要素等一套组合拳,有效释放投资对经济税收的拉动作用。
一是打好优化投资结构的长拳,扩大投资新热点,培植壮大新兴税源。长期以来,青海经济发展依靠以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其标志是高投入、低产出、低效益。针对当前青海投资产出率不高的状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青海扩大有效投资应从原来的资源开发型向效率提升型、创新驱动型转变。在保障民生领域投资的前提下,要引导资金投向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高产高效高原特色农牧业等新兴产业领域,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围绕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要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补链壮链、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等方面为投资者创造新的投资热点。
二是打好引导民间投资的实拳,拓宽投资渠道,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民营经济是青海经济税收的巨大潜力所在,应当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确立民间投资的主体地位。要结合西部大开发、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等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则,放宽准入领域,构建发展平台,创新服务方式,清除阻碍民间投资的绊脚石,打破阻碍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吸引更多内陆和本省民间技术、人才和资本注入到青海经济发展中。
三是打好关键领域投资的重拳,增强投资含金量,提高经济税收效益。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有高强度的资本投入来推动,同时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也要求工业投资保持持续适度的增长。目前,青海正处于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在确保先进制造业投资适度增长的基础上,要加大工业企业以提高能源、原材料利用率,加大科技含量,提高产品竞争力,扩大出口创汇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同时要把过去传统体制时期的争项目、争投资转变为选项目、引投资,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筛选工作。要围绕扩大有效投资,超前完善基础设施,包括交通、医疗、教育的保障,不断健全的法律法规,为投资者解除后顾之忧,从而吸引更多资本和人才入青,鼓励更多投资投向中藏药、太阳能、风能、高原畜牧业等新兴领域、优势领域,努力将青海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四是打好留抵税金管理的狠拳,降低涉税风险,提升税收收入质量。要立足大局,将项目投资建设与培植财源相结合,积极引进并培植、扶持对地方经济发展有利的重点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服务地方产业投资和经济发展。同时,要持续加大对留抵税额较大企业的***监控力度,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销售状况、发展潜力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改项目立项、新办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操作和不规范抵扣现象,加大对大额留抵企业的政策辅导,使企业准确区分进项税额抵扣范围,避免期末留抵税金的非正常增长。强化对长期留抵、长期低税负企业的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力度,针对重大投资项目留抵税额影响税收收入的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高企业的税法遵从意识,促进企业合法抵扣进项税额。(张宏娟 韩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