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化解劳资纠纷
“作为一名律师,这是我见过的最负责任的劳动仲裁院,不仅服务态度好,而且还为老百姓办实事!我替当事人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不辞劳苦的调解,劳动者也不会这么快就拿到工伤赔偿款。”12月19日,赵先生及其律师特意来到汤阴县人社局当面对仲裁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据了解,11月7日,赵先生来到汤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其在公司工作时受伤,伤残等级达到八级,公司没有给过一分钱赔偿。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深入涉案企业充分听取意见后,归纳了双方的争议焦点、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经过三轮调解,涉案企业终于同意在三日内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工伤待遇款21万元。12月15日,在仲裁员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公平原则,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12月18日,涉案企业依约向赵先生支付了21万元的工伤待遇款。至此,该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汤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以调为主、调处结合、积极协调、维护和谐”的工作理念,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及时立案、调解,积极开展***服务,尽量避免当事人跑冤枉路,减少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切实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不断提高处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为民服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