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青海省召开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会议
3月30日上午,省政府、省军区在西宁召开了全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有关精神,安排部署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省政府副省长、省退役士兵安置领导小组组长张光荣同志,省军区参谋长、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松山同志到会并作***。
张光荣副省长指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关退役士兵切身利益,历来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与全国一道,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全国会议召开后,我省出台了《关于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这项政策在出台时间和优惠程度上都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了民政部的充分肯定。
张光荣副省长强调,新修订的《兵役法》和新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我省《关于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且含金量高,是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重要依据和基本遵循。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单位务必融会贯通、准确把握,坚决贯彻、严格执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深刻领会改革要义,正确执行相关政策。要求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学习领会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改革的根本目标、基本原则和核心内容,正确执行政策,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二是积极扶持自主就业创业,走活安置改革路子。要把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作为推进安置改革的主攻方向,通过提高退役士兵经济待遇、落实扶持创业政策、拓展就业渠道等措施,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牵线搭桥、创造条件、畅通渠道。三是认真落实重点对象安置政策,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在重点抓好新政策规定的四类对象安置的同时,针对新老政策过渡期安置任务重、责任大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安置工作力度、细化量化措施、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安置责任,采取自谋职业与安排工作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四是扎实搞好教育培训,增强退役士兵的适应性。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的,贴近市场需要,加强教育培训,着力在落实政策、强化执行力上下功夫;在组织实施、增强针对性上花力气;在强化服务、提高实效性上见成效,不断增强退役士兵的适应性和生存发展能力,真正使退役士兵在激烈竞争中站稳脚跟、走得长远。五是切实加强权益保障,全面落实各项待遇。通过落实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待遇、优待金制度和相关解困措施,着力解决退役士兵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充分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特别是要解决好伤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问题,确保他们交得出、接得下、安置好。
张光荣副省长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遇到重大问题和敏感热点问题要亲自处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各地区要明确安置改革的责任主体,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安置改革的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细化分解,确保每个环节有人抓、每件事情有人办。要强化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安置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改革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确保安置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各类新闻媒体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宣传中央及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决策部署,宣传安置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宣传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宣传安置工作做的好的地区、部门、单位,宣传自主创业的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安置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安置工作人员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特别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按照中央统一的接谈口径,及时做好信访退役士兵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健全军地信息沟通、形势研判、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安全稳定。
会上,省民政厅厅长、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更阳同志回顾总结了2011年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介绍了全国和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相关政策,并提出了2012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西宁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青藏铁路公司作了大会交流发言。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州(市、地)、县(市、区)主管民政工作的政府领导、民政局长以及驻军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参加了这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