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预防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能力,近日,抚州市人保局、抚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了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驻市用人单位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工会组织领导、劳资科长(处长)及从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人员参加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共有50多个用人单位的法人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班邀请了具有多年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经验的人员及多年从事劳动人事争议诉讼审理的法官,对《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主要内容及用人单位如何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险法》基本内容及征缴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主要内容及仲裁与审理衔接、《工伤保险条例》主要内容及工伤和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要内容及相关处理程序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讲课人员与学员进行了互动交流,集中解答了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并对参加学习的人员进行了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劳动人事调解员资格证书》。
此次培训,大大增强了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提高了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为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