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隶属于江西省司法厅。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代码 | 岗位 | 人树 | 条件 |
200003001 | 治安学 | 1名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残疾,3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须为本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 4、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学历; 5、研究生(硕士学位)和本科学习期间所学专业应相同。 |
200003002 | 侦察学 | 1名 | |
200003003 | 广播电视 新闻学 | 1名 | |
200003004 | 监狱学 | 1名 |
三、报名办法
2007年11月14日9:00点—11月21日17: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关于做好江西省2007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字[2007]259号)操作。
四、考试、考核、资格复查
1、采用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2007年12月16日参加省人事厅统一举行的公共科目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
4、资格复查:由用人单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①资格复查地点: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火车站乘232路、青山路口乘210路,到瀛上路口站下,往前走200米即到)。
②联系电话:0791—3873015、2947887(联系人:傅老师)。
③资格复查时间在面试前,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
④资格复查时需携带的材料: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含复印件)。
⑤因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5、面试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考核小组对其进行政审。
七、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