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多举措助推新农保试点工作
近日,兴仁县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部分群众对新农保政策理解不透,参保积极性不高,着力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推进新农保工作,真正让农民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交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又实现“养老不犯愁”的美好愿望。
兴仁县2009年被列为贵州省11个新农保试点县(市)之一,是全国首批,全州唯一的试点县。自2009年12月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实行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原则,通过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到5月31日,全县参保人数12817人,保费收缴151.5万元;发放基础养老金43457人,共计272.5万元。
为推进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效开展,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事关百姓利益的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兴仁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助推新农保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带头。实行县四大家副县级领导包保联系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实行班子成员包保社区村(居),乡镇干部联系包组到户。
二是完善制度,明确任务。由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召集成员单位,研究议题、组织协调,撰写简报并对工作中提出政策性意见报县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确保建立新农保联席会议制度更完善;建立参保率和发放率工作日报告制度和三天一调度制度,明确专人每天下午5点前将工作进度报县新农保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强化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全县统一制作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明白卡、漫画手册、标语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村民手中使村民易于理解,乐意接受。乡镇领导班子带头带领相关工作人员深入行政社区村(居)宣传新农保的惠民政策,针对部分农民对新农保制度不够了解、存有疑虑和担忧的情况,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家中面对面宣传,真正做到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使老百姓积极主动参保、享保。
四是建立激励、处罚机制。从副县级联系领导到乡镇干部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乡镇(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参保人数2元/人拨付工作经费给乡镇(街道)。同时乡镇(街道)新农保工作每年汇总排在前六名的奖励一辆工作用车。
五是建立健全督察机制。从县委督查室、政府办、纪委、社保局等部门抽派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的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明察暗访进行督查,对6月底参保率达不到30%,8月底参保率达不到50%的乡镇和街道(街道),县委、县政府将根据通报情况到挂末乡镇开工作促进会,到今年12月底完不成80%参保率,影响试点工作进程的乡镇和街道(街道),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六是全县建立新农保干部发动机制,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省州驻县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带头行动,将直系和旁系亲属符合参保条件的,积极宣传动员帮助其参保;村支两委召开群众座谈会,并挨家挨户进行思想动员,逐渐提高村民对新农保的认识。村组干部带头参保,为新农保的全面推广树立榜样。
七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服务体制。新招聘的40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已安排乡镇(街道)开展新农保的宣传发动工作和办理相关相关登记工作,补齐参保资料,并为年老村民代办身份证件、填写参保表册等。各乡镇(街道)加快完善网络建设,优化办事程序,同时在辖区的各行政村配备村级劳动保障协管人员,为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