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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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09月28日发表
近日,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成年人参加2018年成都市城乡居民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80元和每人每年360元两档,自愿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5元和490元两档。2017学年度大学生和2018年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低保对象、残疾人等符合市政府令第155号文件规定资助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资助,残疾人由残联按每人每年36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参加2018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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