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改革攻坚之力乘规范治理之风曲江持续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对于保障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曲江区以开展“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工作为契机,持续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率先发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后全市第一本农村住房不动产登记证,标志着美丽乡村建设在曲江“落地开花”,为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打造了“先行样板”。
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审批更加规范高效。曲江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和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韶关市曲江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意见》等文件,将村民住宅用地审批权限下放至各镇,由各镇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宅基地联合审批管理委员会,依托镇级行政服务中心等平台进行多部门“一窗受理”,实现农村宅基地建房联审联办。延伸镇级审核前置触角,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设置村民建房申请受理点,以干部“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目前,该区共收到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721宗,完成审批通过***1宗。
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农村建房管理水平。创新实施测绘公司和设计公司“备案制”管理模式,积极与测绘公司和设计公司沟通对接,在确保服务标准不降低的情况下,把测绘、设计等服务费用压减到最低,为群众提供价廉质优的服务。创新联审会议前置方式(即在村民与测绘公司、设计公司等第三方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签订合同前,每月定期召开联审会议进行审核),有效解决村民因提前与第三方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签订合同却最终未能通过联审,引发的一系列合同纠纷等问题。目前,该区白土镇已率先采用此方式,通过规范审批后,成功发放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后全市第一本农村住房不动产登记证。
加强培训宣传,拉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建立区直单位对镇村干部的培训体系,由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农村建房管理培训组,根据各镇农村建房申请数量,合理调配时间,以现场观摩会、集中培训等形式,对乡镇城建办、农办、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进行业务指导,规范资料审查和行政审批行为,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土壤,确保资料审查和行政审批在法治轨道运行。目前,已开展业务培训30余次。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充分利用“韶关曲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广电台、村村通广播等,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条文。(转载韶关日报 邱日欣 张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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