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人社局规范纪律用语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提升镇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塑造人力社保系统形象、窗口形象和个人形象“三个形象”,镇海区人社局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目标,启动实施了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并提出了三方面的任务要求。
一是全面优化服务规范。要求各窗口单位普遍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提供服务时亮明身份(统一着装或挂牌服务)、亮明承诺、亮明标准。
二是严格落实工作纪律。要求各窗口单位严格落实20项禁止性规定,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和玩手机、玩电脑等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
三是普遍使用文明用语。下发了省、市人力社保系统窗口单位通用文明用语和服务禁语,要求各窗口单位全面推行,做到服务语言规范,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手势、姿态具有亲和力,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大力提倡人人多一分主动、多一分热情、多一分关怀。(镇海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