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质监局12项承诺助推民营企业发展
为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将履职与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寓监管于服务,有力助推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5月31日,黔西南州质监局出台了助推民营企业发展的12项服务承诺。
据了解,十二项服务承诺分别为,一是树立服务的执法理念,有限执法、无限服务,对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有报必查、查办有果。二是正确应用自由裁量标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在案件办理中实行“四不罚、四坚决”。“四不罚”为对新投产的生产企业试生产期间发现一般质量或标识问题以整改和帮扶为主,原则不处罚;因购销双方发生一般质量问题而投诉的以调解为主,原则不处罚;对需持证方可生产的企业,在报备受理期间暂未获证的,原则不处罚;对一贯重视质量管理、首次出现一般质量问题的企业,以整改为主,原则不处罚。“四坚决”为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坚决处罚;对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坚决处罚。对制售存在质量问题食品的,坚决处罚;对故意存在质量问题食品的,坚决处罚;对故意短斤少量、损害消费者益的,坚决处罚。三是简化办事程序,严格按承诺在相关规定的时间内再缩短20%的时限办理,为企业提供快捷的服务,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四是对企业检查发现的问题,以批评教育为主,可处罚不处罚的,不处罚,不是有意违规的不处罚。五是公布办事项目和条件、办事程序和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办事结果和办理纪律。六是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七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八是帮助和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争创省级名牌、中国名牌、国际名牌,提高市场竞争力。九是引导和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完善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十是民营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做到符合条件即到即办。十一是不得在民营企业监督、管理、服务中吃拿卡要,任何“不作为”、“乱作为”和“胡作非为”都将受到严惩;不得在民营企业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频繁执法,对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要重帮助、重扶持。十二是民营企业生产的产品受到假冒侵权时,接到举报后及时与企业开展联手打假活动,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