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四条措施切实搞好农村沼气工程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能源机构。各县市的农村能源办公室要单独设置农村能源机构,不能与其他单位合署,更不能由其他机构代管代办。配备业务能力强、懂管理、技术精通的干部,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既保证有人管事,又保证有人干事。乡镇农技服务中心,要明确懂管理会技术的人员专门从事沼气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二是切实保障项目经费投入。县市、乡镇政府要保障项目配套资金,积极发动群众自筹资金,争取国家补助建设,要将农村能源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到实处,切实改善农村能源机构的工作条件和工作设施设备,为农村沼气建设提供有力快捷的物质保障。县级农村能源机构的工作经费,每建设一口沼气池不少于5元;县级农村能源管理人员和职业技术培训经费,项目实施县按不少于国家补助资金总额的1%拨付,由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农业部门掌握使用。三是整合项目,建设精品亮点。全州各级发改、财政、扶贫、畜牧、卫生、移民、交通、金融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内容,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记其功的原则,将与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相关的项目,进行捆绑和组装,努力建设更多的沼气工程精品示范点。四是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宣传媒体,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沼气的作用和好处,及时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让更多的干部和人民群众了解沼气,建设沼气,支持沼气,形成社会关心、部门努力、群众积极的良好氛围,整体推进我州的沼气建设,早日实现沼气大州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