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社保转入宜昌,湖北省户口可以接收吗
本人原来社保在深圳,2014年转入武汉。2016年来宜昌工作,公司一直在缴纳社保医保等,但未发放社保卡。本人期间致电宜昌社保局被告知要去武汉开具转出证明。 我已于2017年9月去武汉注销,办理了转出证明。手续资料齐全,今日致电12333,询问我是否是宜昌户口,如果不是,就无法转入。 本人湖北省鄂州市户口,有结婚证明,嫁到宜昌。社保一直在宜昌缴纳,暂时无法转户口到宜昌,请问是否符合转入条件?如果不符合,武汉市社保已经注销了,已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失业保险证明等要如何处置,是否会过期失效? 还有我在宜昌市无法发放社保卡,无法使用社保带来的便利。请与解答! 谢谢!
提问者:小涓子80
市人社局
您好,欢迎您对武汉社保转入宜昌问题的咨询!为了准确回答您的问题,我们与您电话联系进行了答复,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湖北省养老保险转移条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员,才可办理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宜昌的手续: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2、户籍在宜昌城区;3、在宜昌城区就业,并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可转入待遇领取地。您的户籍现在鄂州,暂时不符合将武汉社保转移到宜昌城区的条件,但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并不影响单位为您参保缴费,您的社保待遇也不会受影响,可先由单位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待满足转移条件后时再办理转移手续。也可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待遇领取地在宜昌,再将武汉的社保关系转移到宜昌。您武汉的社保卡虽已注销,但您的社保缴费记录还在武汉,不会丢失, 注销武汉的社保卡是为了便于在宜昌办理市民卡;已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也不会过期失效,只要转出地武汉社保机构地址不变,在您满足转移条件办理转移手续时,我们仍然认可此凭证;失业证明您已在宜昌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办理了相关手续。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社保关系转移科,联系人:魏建江,游艳,联系电话:6756030, 673375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