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次补交医保问题
关于最近人社局的一次性补交医保问题,不知道有什么要求,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具体政策是如何?医保范畴、比例是怎样的?望告知,急!!!
提问者:老人依旧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医疗保险一次性清算问题的咨询!
按照您所述的情况,为准确回答您咨询的问题,我们用您留下的联系方式与您取得了联系,了解一些情况并就相关政策已给予详细解释,您也表示满意,并得知您已办理了退休医疗保险一次性清算等相关手续,现再书面给予答复。
1、办理退休医疗保险一次性清算程序如下:请携带《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复印件一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一寸白底彩照三张,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机构(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4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完结按月领取月基本养老金(退休费)手续后,按照我市城区现行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2000年12月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2003年1月1日以后单位缴费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的,缴纳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2003年1月1日以后计算单位缴费时间不得少于15年(含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年限);2000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男性不得少于30年,女性不得少于25年;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在其办理退休手续时,以当地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为基数,以自然年度计算,每年按10%的递增率,一次性补齐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标准缴纳十年的大额医疗保险费(以申请清算当年的标准进行核定收缴)。缴齐后,终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既享受按本人上年底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划分的个人账户,又享受因病住院按规定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登记科,联系人:谢萍,联系电话:6756807、6755613 。个人帐户管理科,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675***52,6755517。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万事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