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宜人社函〔2014〕2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中省在宜和市属企业,市直产业、行业: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的通知》(鄂人社函[2014]15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10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表分别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倪清梅电话:6056692
电子信箱:435006529@qq.com
市总工会联系人:罗峰电话:6256635
电子信箱:515270606@qq.com
***: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统计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总工会
宜昌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宜昌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4年4月1日
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 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领导。 |
宜人社函[2014] 22 号 (附表)
鄂人社函〔2014〕156号_贯彻通知_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