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变动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您好,我原来所在单位是事业单位,但是我属于没有编制的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档案中有转正定级呈报表,我现在考入新单位(事业编制),这种人事关系交接该如何办理?到新单位是否还得重新办理转正定级,还是直接按照调入处理?谢谢!
提问者:江晖苑景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 欢迎您咨询,对您关心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规定,新招聘人员应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新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二、办理相关手续应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关于新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办理问题,请您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联系。
如果您还有疑问,您可以电话咨询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60563*** ,顺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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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0:34: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