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根据《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45号),共下达我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101.5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611.5万元、省级资金1490.01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中央、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101.51万元,支出12101.51万元,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实行社会化发放。除部分小额临时救助资金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儿童保障资金以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发放,保证了发放时效和资金安全,方便了对象领取。
2.强化资金监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困难群众救助的相关政策、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通过网站、村务公示栏长期公示。对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进行动态管理,同时,我局积极接受和配合审计、纪检监察、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按照“保民生、兜底线”的要求,对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一是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2022年将适度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纳入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80元/月、480元/月。二是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依照南充市民政局出台《南充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三是精准救助推行坚定有力。依照南充市民政局印发《南充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规范对社会救助家庭收入和财产的核算评估;以“人情保”、“关系保”整治为重点开展2022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一是不断提升救助供养水平。2022年救助供养城乡特困人员45011人次(农村特困人员38627人次,城市特困人员6384人次),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农村供养月保障标准624元/月,城市供养月保障标准884元/月,失能特困护理补贴80元/月,半失能特困护理补贴50元/月。二是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规范管理。参照市民政局2022年制定下发《南充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确保特困人员得到规范、专业、有效的照料服务。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规范临时救助审批程序,打破临时救助地域限制,由急难发生的实施临时救助,将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2022年实施临时救助15847人次。
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2022年,我区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 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加强源头治理和寻亲服务,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38人次,为48名流浪乞讨人员找到家人并护送返乡,落户安置4人,保障了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和人格尊严,减少了其陷入生存困境的可能性
5. 2022年我市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纳入全市30件民生实事,确保发放工作及时精准,兜底工作保障到位。集中供养孤儿的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标准参照孤儿执行,实行补差发放。全区全年累计通过“一卡通”为80名孤儿和7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1 )数量指标(涉及4项)。按照“ 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要求,对困难群众实行全覆盖救助。2022年度,救助低保对象26560人,临时救助15847人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438人次,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90%,全面完成年度指标值。
( 2 )质量指标(涉及5项)。2022 年,救助保障标准和救 助水平高于上年,城乡低保标准大幅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68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4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88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624元/月。临时救助水平逐年提高,不低于上年。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90%,全面完成年度指标值。
( 3 )时效指标(涉及2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率90%。流浪乞讨人员求助要求当天登记救助率90%,确保受助人员的求助内容得到及时响应,贯彻了“救急难”的原则。全面完成年度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涉及3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返,大大减少了街面流浪乞讨等行为的发生,防范了社会不安因素的产生。为自愿前来救助站或由公安等部门护送至救助站的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暴受害者等提供临时救助服务率90%,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孤儿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涉及2项)。通过平时调研走访和督 查情况看,群众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知晓度、认可度高,对工作开展情况满意,没有出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方面的不良舆情,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超过 90%,凸显了救助工作的实效。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目标及预算编制合理性,以目标为基础精细化进行预算编制,强化支出绩效意识,提升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检查项目开展情况,并与项目执 行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绩效目标的顺利完成。合理遴选分配因素,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保障人数、年度任务、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地方财力水平等多种因素,进一步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拟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的重要依据,并根据自评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提高救助工作的质量,确保救助工作做实、做细,力求受助群体得到幸福感、获得感。
(二)公开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向同级人大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并在门户网站 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
南充市高坪区民政局转移支付区域(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南充市高坪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