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金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为目的,以公正、公平、公开和效率为前提,以“三心、四快、阳光办案”的工作路径,以调解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服务标准,提供人性化服务。强化劳动争议仲裁人员对当事人双方始终做到“三心”的工作原则,即热心服务,耐心倾听,诚心解决,坚决杜绝态度语言生、冷、硬、横、办事拖沓、裁决不公等现象发生。
二是实行高效服务,提高办案效率。做到所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从受理、立案、庭审、结案、送达、归档等各环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办案程序办理。在确保公平公正按期结案的前提下,做到“四快”即快调、快立、快审、快结,对一些不必进入庭审程序的简易案件,充分发挥争议仲裁部门“调解为主”的功能,在劳动争议案件进入仲裁审理程序之前,先行介入进行调解,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使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是开展“阳光”办案,提高公开透明度。为实现工作运行公开化、透明化,达到公正裁决的效果,进一步强化了仲裁人员对庭审过程中的举证、质证环节的重视程度,做到了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将双方提供的证据放到当事人面前,让当事人发表质证意见,当庭获取裁决所需的相关证据,采纳合法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达到了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的工作效果。
截至目前,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立案受理案件14件,结案11件,其中调解结案7件。实现了立案准确率100%,裁决准确率100%,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调解结案兑现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