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第三四季度疑似污染地块排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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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26日发表
根据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环规范〔2018〕7号)要求,我县于2020年第三、四季度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经查,田东县无新增疑似污染地块。
特此公示
田东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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