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对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进行达标验收
7月13日-14日,省人社厅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成由调解仲裁管理处杨彦龙任组长的检查组,对我市上街区、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达标验收。
本次检查验收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演示、听取汇报、调阅卷宗资料等方式,分别对两区仲裁院的办公办案场所设置、人员配备、硬件建设、制度建设、行风建设和后勤保障等六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按《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了现场评估和量化打分。
检查组认为,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全市的仲裁院规范化建设,年初制定了工作方案并下发,督促各县区按照省厅《加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充实仲裁人员,扩大办公办案场所,确保了规范化建设的“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各县区仲裁院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杨彦龙组长对我市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领导重视,责任落实;二是强化标准,措施到位,抓好了落实;三是工作扎实,成效十分显著。高新区仲裁院建设不但实现了达标,而且走到了全省前列。希望我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仲裁工作信息化水平,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行风建设,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工作服务社会的能力。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6家仲裁院规范化建设通过达标验收。
(调解仲裁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