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7〕16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我市第五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市属事业单位及各区、县(市)属事业单位在职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1,以下简称《申报条件控制标准》,可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 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人事管理中,下同)的,按规定程序申报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本次申报人数加上已聘二级岗位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数的10%。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备《实施细则》和《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规定的条件。各地、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在推荐申报时,可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申报条件。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产生,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市级主管部门及各区、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上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数多于岗位控制数的,应通过适当方式组织竞聘,确保公平公正、好中选优。所在单位必须按照《实施细则》规定要求,公开条件标准、竞聘程序,对推荐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单位必须公示。
市直属各事业单位、各主管部门和各区、县(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经审核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材料,按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在规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申报资格以及事业单位组织竞聘上岗情况进行审核后,报送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
四、材料报送
各地、各部门推荐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公函;
(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2,用标准A3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一式2份(***3,用标准A4纸打印);
(四)申报表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请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经审核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材料,按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严格推荐条件,严控推荐人数,严把推荐质量,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将不予受理,直接退回申报材料。
市委组织部联系人:蒋灵峰 联系电话:85251537
电子邮箱:hzgbzhc@163.com
市人力社保局联系人:周笑君 联系电话:85252***8
电子邮箱: zxj85252605@163.com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
3.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