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桂在真打——阳朔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家用燃气器具突击检查
燃气器具安全关乎千家万户。为加强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更好防范消除因燃气器具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根据区市局安排部署,5月30-31日,阳朔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突击检查。
此次检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市、县两级联动,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在阳朔县各乡镇开展交叉检查,直接深入一线,以家用燃气器具专卖店、日杂百货经营部等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燃气器具是否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是否标注3C强制性认证标志、是否存在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或产品执行标准不符合要求、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等情况。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车家强制性标准,伪造、变造或冒用3C认证标志的燃气器具等违法经营行为。
检查同时,该局执法人员积极向经营单位科普燃气器具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安全使用的相关知识,提高对不合格燃气器具危害性的认识,督促经营户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市场经营主体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相关制度,切实把好产品质量关,依法依规经营,确保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共同营造良好的燃气器具市场经营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车辆14台次,检查经营单位58家,扣押涉嫌不合格燃气热水器1台、燃气灶具共126台,对部分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的商家将予以立案调查。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对燃气器具产品的执法检查力度,杜绝相关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文字:周世红 图片:各检查组)
家用燃气器具安全温馨提示
家用燃气器具销售规范
严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家用燃气器具(如:直排式热水器)。
严禁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器具。
严禁销售2020年10月1日前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家用燃气器具以及2020年10月1日后生产的未经3C强制认证或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暂停期间生产的家用燃气器具。
严禁销售未经出厂检验合格或未按照规定使用“CCC”认证标志的家用燃气器具。
严禁使用夸大家用燃气器具的质量、性能等虚假信息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家用燃气器具消费提示
家用和商用燃气灶具
2019年10月1日起,家用燃气灶具等产品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2020年10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未标注CCC认证标志的家用燃气灶具等不得生产、销售。
GB 1***10-2007《家用燃气灶具》将熄火保护装置列入强制性标准。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
消费者或经营者在购买时应查看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不购买、不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
当家用燃气灶具的燃气导管采用软管接头时,应符合GB 1***10-2007《家用燃气灶具》中所示的两种结构(Φ9.5mm和Φ13mm),俗称“宝塔头”结构。燃气导管结构不合格,若安装或使用不当,易导致燃气管脱落、漏气等风险。
2、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根据材料不同,用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用的软管可分为:非金属(橡胶、塑料、橡塑复合、带金属包覆)软管和金属(不锈钢波纹)软管。
消费者应购买和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燃气器具及配件,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正确安装和使用,并通过用肥皂水涂抹的方式,定期对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是否存在泄漏情况进行检查,对有使用期限要求的产品要定期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