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汾江路南延线沉管施工期间东平水道封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汾江路南延线沉管施工期间
东平水道封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禅城、顺德区人民政府,佛山新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统筹推进汾江路南延线沉管施工期间东平水道封航相关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汾江路南延线沉管施工期间东平水道封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郭文海 副市长
副召集人:林灼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荣堂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 伟 佛山海事局局长
吴镇光 佛山航道局局长
成 员:孔祥日 禅城区政务委员、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浩斌 顺德区副区长
何小坚 佛山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冯德列 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书记
段德虎 市委维稳办副主任
单 云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王京穗 市公安局调研员
陈卫东 市轨道办副主任
梁 斌 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 政 市商务局副局长
林文珊 佛山海事局副局长
沈 敏 佛山航道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汾江路南延线沉管施工期间东平水道封航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发文,日常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职责分工
(一)禅城、顺德区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因封航产生的社会维稳工作,解决北岸和南岸施工所需临时场地的协调工作,主动配合做好行政区域内受影响港航企业的宣传和沟通解释工作。
(二)佛山新城管委会负责牵头制订封航方案,完善施工许可手续,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做好与周边受影响的大型港航企业沟通解释工作,牵头落实封航有关宣传工作,负责封航期间沉管施工并确保施工安全。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施工需求、反馈问题,保持信息畅通。
(三)市委宣传部配合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四)市委维稳办配合做好维稳相关工作。
(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六)市公安局配合做好维稳工作,负责陆域施工期间地面交通管制工作。
(七)市轨道办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八)市水务局负责协调处理封航施工期间三防相关事宜,督促做好北岸防洪堤缺口封堵工作。
(九)市商务局配合做好受影响口岸的沟通解释工作。
(十)佛山海事局负责具体实施封航工作,负责发放施工许可证件,对施工期间通航安全进行监管,对外发布封航公告;负责与省和其他地市海事部门沟通,做好上下游受影响船只和企业的提前宣传、告知工作;配合制订封航方案和过路船只聚集期间的社会维稳工作。
(十一)佛山航道局负责封航期间航道迁改和航标设立工作,配合制订封航方案。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佛山航道局、佛山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