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命名上海市恒丰中学等7家单位为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示范点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命名上海市恒丰中学等7家单位为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示范点的通知
沪教委公〔2008〕8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本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在本市开展了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核,现决定命名上海市恒丰中学、上海市汾阳中学、上海市金汇高级中学、上海市张堰中学、上海市杨浦区杭州路第一小学、上海市南汇区周浦镇第二小学、上海市奉贤区解放路幼儿园等7家单位为首批“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示范点”。
希望被命名的示范点单位珍惜荣誉,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在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中再创佳绩。希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各基础教育机构以示范点为榜样,开拓创新,积极、规范、有序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科学治教、民主治教、依法治教,加强和改进教育管理,扩大和优化教育公共服务,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奋斗。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日